和CAS儿童保护协会“打硬仗”? 受伤的是您,更是孩子


案例分享:新移民贾女士的生活面临着巨大挑战:儿女都尚未成年,小儿子还是智障患者,离异的先生因抑郁和”自杀“倾向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无法全力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工作、家务、儿子状况的不如意,让母亲的脾气日渐暴躁。6岁的小儿子成了贾女士的出气筒,仅有9岁的姐姐却对弟弟爱护有加,成了弟弟的盾牌,抵挡妈妈的打骂。童心可贵,童言无忌,很快,姐姐学校的老师就听闻了弟弟的“遭遇”,基于“儿童工作专业人士”的法定“通报义务“,老师拨通了CAS社工的电话。
CAS的社工随即展开了调查和家访。 母亲的出气筒又转向了社工:敲门不开,电话不接,冷眼相待。社工的家访很像是“面试”,无法朝夕相处,主要凭“面试”时的印象和观察评分,以决定家庭是不是孩子的安全居所,监护人是不是有能力给予子女充分的照顾。CAS要求社工在家访时对家里的环境,整洁程度,以及所有谈话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不过,郁闷的贾女士显然不很了解这个“面试”的程序和后果,她既没有试图将厨房和客厅打扫干净,也没有对“面试官”表现出应有的尊重和回应。她觉得社工的查看和记录简直就是在窥视家庭隐私,对她自己管教子女的事务横加干涉。
社工的家访印象分十分糟糕,贾女士的暴躁脾气和对孩子的“体罚虐待”倾向在社工的报告上一览无余。社工和姐姐的单独谈话也证实了妈妈的确打骂弟弟。根据《安省家庭和儿童服务法案》的规定,CAS将弟弟从家中带走,送到寄养家庭Foster Home暂时照看。
孩子虽被带走,如果贾女士能在此时反省一下自己,在社工面前表现出配合的意愿,孩子仍有可能回到家中。不幸的是,贾女士一如既往的敌对态度和满腹牢骚反而加剧了社工的顾虑。社工认为,贾女士目前的状态很有可能波及到9岁的女儿。即使贾女士从未体罚打骂过女儿,如果社工相信”身体或情感上的虐待可能发生”,或者社工认为“监护人表现出可能虐待子女的历史和倾向” 孩子便不再适合呆在家中。结果是,弟弟没能回家,姐姐也被CAS转到了寄养家庭。
此时,孩子们的爸爸结束了精神病的治疗,出院回家。每周,贾女士和前夫都会在社工的监督下在指定的地点探视姐弟二人。探视的过程中,社工注意到了这样的情景:
爸爸买来了玩具和零食,将零食打开与孩子一起分享,坐在地板上和孩子一起搭积木,玩小汽车,给孩子读图画书。临走的时候,孩子们对爸爸依依不舍,盼着爸爸下周再来。
贾女士也带着饼干和甜点来到了探视处,但却神神秘秘的将孩子带到卫生间中,锁上了门。社工们听到孩子发出不情愿的哼哼声。过后,社工们才知道,贾女士把孩子拉到卫生间里拍照,因为发现孩子身上有受伤的痕迹(在寄养家庭不小心摔倒碰到)。贾女士要孩子回家心切,不停在孩子耳根絮絮叨叨,“闺女,告诉她们你要回家,必须回家,记住了吗?…”  探视结束了,贾女士甚至没有打开带来的零食。女儿的眼中透出了惊恐和不知所措,看着妈妈走远。社工们从孩子的眼里,看不到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和不舍。
几次探视让社工们觉得,孩子更喜欢和爸爸在一起。爸爸是真心爱护孩子,富有耐心,却并无什么特别的企图,只是想让孩子开心。贾女士的急功近利,使得孩子产生了恐惧和疏远,也被社工们看在眼里,认为妈妈不是称职的监护人。社工将这些点滴的观察,做了详细的笔录,这是她们工作的需要。
当父亲,母亲,社工,孩子的律师出庭参与听证时,贾女士再次迈出了对自己及其不利的一步:对方的律师刚开始讲话,贾女士就开始大声埋怨,控诉CAS”绑架了“自己的孩子。同时,一旁的父亲却表现得理智有度。社工提交的书面证词本来就对贾女士不利,她在法官面前的情绪失控和敌对态度,不但没有换得法庭的同情,反而印证了证词中的说法。法官颇为无奈的对贾女士说,“你为自己制造了最坏的敌人”。
结果,法庭的判定颇有点出人意料,尽管医生的鉴定中说父亲的精神病有复发可能,法庭还是将孩子的临时监护权给了父亲。
家长圈子里围绕CAS的热议从未停止。CAS的服务拯救了很多孩子和家庭,但也为很多家庭带来了近乎“灾难”性的干预, 其中有社工的原因, 也有儿童保护体制的问题 —-试问,这两个问题您能够在一朝一夕解决吗?
因此,本文不是对CAS的血泪控诉,也不是教你维权上访示威,因为那些对您没有神马用处。这里提供律师们在和CAS打交道的过程中总结出的一些忠告,听起来可能不太美丽悦耳,但是父母们,在您愤愤不平,伤心委屈的时候,您是否想到您的孩子远离家人,寄人篱下,也一样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
您只需问自己一个问题: 您从CAS拿回孩子的愿望有多么迫切?
如果您的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回答:我要孩子回家,我要重新学习做个好家长,那您不妨听听这些经验之谈。
本文适用于孩子被CAS带走,正在经历法庭程序的家庭。如果CAS正在对您进行早期的干预和调查,也有一定借鉴意义。
CAS社工何许人也?
许多CAS社工为家庭和孩子带来了巨大帮助,甚至改变了孩子的命运,这些社工完全可以获得社区服务奖牌。也有一些社工仅仅在坐着小和尚敲钟的工作,更有甚者,会在法庭上“调整”自己的证词,为CAS机构利益服务。
CAS律师何许人也?
CAS律师多是勤恳而诚实的人,但是,您没法用“富有同情心”形容他们。
他们收入优越,在处理案件上精力集中。他们一旦承诺什么,多数时候都会履行。
当然别忘了,他们的客户是CAS, 他们听取CAS的指令。
CAS带走了孩子,文明的词叫做“Apprehension”
CAS将孩子从父母或监护人身边带走,由CAS代为照看,这一过程叫做“Apprehension”。请父母们谨记,虽然这让您震惊,愤怒…虽然您可能心里每天都在嘀咕“CAS绑架/劫持了我闺女”, 千万别在法庭上脱口说出任何类似的字眼。这对您毫无帮助,还可能让法官对您印象分大减。法官判断的根据是事实经过。任何夸张,喊冤,哭天抹泪等过激举动都无济于事。
拿到CAS的文件您该怎么做?当然不是用来擦炉子。
在首次开庭(First Court Appearance)之前, 您应该会拿到CAS送来的一大叠文件。鉴于首次开庭必须在孩子被带走的5天内发生,经常是您今天才拿到这些从来没见过的法律文件,明天就要上庭了;还有可能,您在上庭前几分钟才收到一个大信封。
这可能是您人生中首次接触法庭文件,不要恐慌,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文件都是干啥的:
Form 8B: Application – 申请,此表类似于一份民事诉状,只不过CAS站在了原告的位置上, 家长则是需要回复诉状的被告,其中内容包括:
开庭的日期和时间;法庭地址;案件中儿童的姓名;案件涉及到的所有人姓名;为什么CAS要求通过上庭解决这个案子;CAS向法庭提出的申请
Form 14: Notice of Motion – 动议通知,动议(Motion)是庭审 (Trial) 前常用的程序,一般通过呈交宣誓的书面证词(Affidavit),要求法庭下达临时令状。CAS的这份动议是关于下次法庭程序前孩子的照看以及监护权申请。
Form 14A: Affidavit – 宣誓的书面证词.  广义来讲,这是一个有着证据效力的“ 故事”,可由涉案的原告、被告、证人、专家证人等完成,并由“故事”的作者在宣誓官面前签字,再呈交法庭作为证据, Affidavit常常和Notice of Motion结伴出现,作为支持动议的证据。和法庭上的口头辩论差不多,书证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都信誓旦旦说自己的版本才是大实话。那究竟信谁的?就要法官来根据证词的合理性来作出裁决了。
Form 33B.1: Answer and Plan of Care – 被告方家长对CAS申请的回复以及对孩子的看护计划,此表由家长填写,当然最好是在律师的帮助下完成。此表需要在收到的30天内填好呈交法庭,附送CAS.
现在这些文件不再是陌生人了,保留好干净的原件,复印上1-2份。然后,马上带着文件去找律师,或者法律援助诊所;其次,开始努力完成您的家庭作业,仔细阅读CAS的申请和书面证词,看看他们的故事是怎样的,边读边在复印件上做笔记,把您的故事梳理出来,作为律师辩护的参考起点。
儿童保护案件的法庭程序:
根据家庭法程序(Ontario Family Law Rules)第33条规定,所有的儿童保护案件都要遵守以下时间表。任何一方不得延长案件时间—-只有法官可以,但前提是考虑到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
法庭程序
时限
孩子被CAS带走后的首次出庭
5
家长把Form 33B.1 呈交法庭和CAS
30
临时看护和监护权听证
35
调解会议
80
终审听证
120
家庭法程序原文可从网站获得:http://www.ontario.ca/laws/regulation/990114
首次上庭能解决什么问题?
从法庭程序的时限上您就看出些端倪来了,如果您不是在孩子被带走的第一时间冲向律师办公室,首次开庭的时候您多半就是个三无被告:没有自己的辩护律师,没研读过CAS文件,没向法庭呈交任何为自己辩护或说明情况的书证。而法官面前摆着什么呢?当然是CAS的一大堆文件了,里面可能充满了各种对您的糟糕“指控”。这时候,您能指望法官做些啥?
在多数案件中,这次开庭的主要功能是确认下次开庭时间和呈交文件的期限。此时您面临的下一个重要听证(35天内),就是要讨论孩子的“临时监护权”归属。
不论您心中有多少不公的呐喊,现在不是抗议呐喊的时候,请您把愤怒放在家里,把镇定写在脸上,把关键时间日期记下来,就赶紧去做功课,找律师吧。
在等待 “临时监护权听证”时, 您可以做些什么?
虽然在这次听证之前,您的孩子在CAS手里,但您很可能会享有在CAS社工”监督下的探视权”(Supervised Access)。监督探视是一柄双刃剑,即可以善用,也可能伤人。很多家长在此期间愤怒情绪过盛,从而在探视时出现不理智的言辞,而为自己制造了不利证据。
您如何对待探视的机遇是您能否在CAS案件中胜出的关键环节。
一系列您不可不知的探视策略:
您和您的律师最好在探视的细节上花些功夫,尽量和CAS协商,争取到非常明确的探视日程,比如,每周二,四下午5-7点。探视的时间要符合您的工作安排,以保证您能每次必到。
如果探视能写入法庭令状 (Court Order),可以有效保障家长的权益;
严格遵守协商好的,或令状中规定的探视日程,对家长十分有利;反之,如果家长有一次缺勤,法庭都会知晓!
在律师协助下争取探视时间的增加,外加您在探视期间的良好表现,可能会加速孩子回家的进程!
您每一次探视孩子,CAS社工都会做详细的笔记:您和孩子的互动如何,您是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记得拥抱孩子—社工期待父母会这么做。
下期文章中,博主将和您分享更多探视策略,并浅析法官心理,CAS搭建案件的依据,以及家长如何通过改善行为及态度,为案件带来实质性突破,帮助孩子早日回到父母身边。

苏丹难民状告警署 “非法逮捕“ 胜诉,法官判决剑指Carding


引言:
米尔斯法官超级有爱的说,”当艾马蒂说他作为难民来到这里,是为了’感受法制‘ (To feel the law),我为之动容”。也许只有当一个人深受腐败政权和无法制社会之苦,才能真切“感受”到身处法制国家的幸运,才能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更深刻的体会。“那名巡警将艾马蒂对法制的感受‘击碎’,这本身即是对法制的攻击,需要法庭对其表示谴责。
6月3日,多伦多,30多位政界和社区知名人士集结一堂,大声疾呼,反对多伦多警署推行的“carding”措施(在街上随机拦截路人盘查并收集个人信息, 存入警署的秘密数据系统),让这一饱受争议的执法行为再次登上头条。反对者称, Carding专门指向高风险社区的路人,特别是有色族裔,带有种族歧视意味,违背安省的人权法和加拿大的宪章精神。
5月末,安省新民党副党领Jagmeet Singh公开反对carding,这位包着头巾的锡克教议员自己曾被警察当街拦截”至少10次”。在进入政坛前, Jagmeet是一名执业近10年的刑事辩护律师。
同样是非裔的新任警察总长Saunders却在多个场合为Carding辩护,称Carding本身并不违法,且可以“有效加强社区安全”, Saunders认为“这是一个获得咨询的好工具,但需要恰当地使用”。在接受CBC采访时,这位黑人警长也承认,有一段时间下班后,自己经常反带棒球帽走在街上,很像是电影里的坏小子,而“多次”被执勤警员拦下盘问。
今年1月,多伦多的Carding举措已被前任警长暂停, 以待进一步讨论和证实其合理性。
无独有偶,今年4月底的一个“民告警”庭审中,来自苏丹的难民艾马蒂在安省高等法院对峙多伦多警署和巡警帕克,并最终获得27,000加元的伤害赔偿。法官米尔斯(Myers)在判决中称自己无意评论Carding是否违宪,但其判决却剑指警员不恰当的街头盘查行为,为无缘无故遭遇盘问和粗暴对待的小民们大鸣不平。( Canlii.org:Elmardy v. Toronto Police Services Board, 2015 ONSC 2952)
2011年1月15日晚间,天寒地冻,艾马蒂结束了清真寺的礼拜,双手插兜走在多伦多一个犯罪高发的社区,行走间,他被开车经过的巡警帕克拦截盘问。当帕克要求他将双手从兜里拿出时,他没好气的回绝。巡警帕克将他的拒绝和敌对态度当作是危险信号,怀疑他身上藏有武器,便上前一步将艾马蒂制住,照着他的脸打了两拳,对他进行了搜身,并将他双手拷在路边寒冷的栏杆上20多分钟。无论是搜身还是在电脑数据库中的搜索都证明艾马蒂和犯罪行为一点不沾边,他只是个对警察充满敌意,不愿配合盘查的路人。艾马蒂被释放后,将巡警帕克和多伦多警署告上了高等法庭,指被告犯有“袭击,殴打,非法逮捕”(assault, battery unlawful arrest)及宪章侵权。
法官米尔斯在判决中,为警察和民众再次阐述了加拿大人视若珍宝的宪章精神:
在案情分析部分,法官这样论道 
如果换成我被警察拦截,我可能会提供他需要的信息;我也可能会说,巡警先生,我更倾向于不回答您的问题,现在请您让开,我要走我的路。但艾马蒂不是我,他有他的人生经历。不管咋样,他和警察就是不对付。对警察讲粗口就该被打一拳吗?很多人觉得这挺合理。其实不合理。警察面对的是公众,公众里什么人都有…不是所有的人都彬彬有礼,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们必须对警察有礼貌….只是因为对警察无礼就被怀疑是犯罪分子,这不合理。
如果警察要依法执行“调查型拘留”(investigative detention), 警察必须有对盘查对象参与犯罪活动具备“合理的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 而且此类拘留持续时间非常短,可能只有几秒—超出合理的时间即构成事实上的逮捕。
巡警帕克因为一个双手插兜的动作就怀疑艾马蒂携带武器,这根本不是 “合理的怀疑”, 只是一种“直觉猜测”。因此接下来的搜身,上手铐,30分钟的扣留都违反了宪法,属于”任意拘留“。
双方的证词还显示,巡警帕克在拘留艾马蒂后,一没有告诉他原因,二没有告诉他被拘留后有咨询律师的权利,这是对宪章权第10条的侵犯。
经过对案情和双方证人证词的分析,法官证实了艾马蒂的宪章权8,9,10条均受到侵犯。根据宪章第24条侵权补偿条款,法官作出为艾马蒂 “正名”的裁决,并判被告警署及巡警支付27,000加元的金钱赔偿。不过,法官也说,艾马蒂对自己受伤的形容多有夸张,其索赔金额远远超过了受伤程度,而这一民事诉讼案件的实质“并非是关乎金钱”,其核心是还原告清白,以及震慑被告和其警察同行。
“巡警帕克将法律攥在自己手里,在街头随意执行司法。事实上,加拿大宪章中的法律权利条款保护所有的人,无论是本来无辜的艾马蒂,还是罪孽深重的惯犯。当某人受到刑事指控时,常常会用宪章权利来为自己辩护。但不要忽视了,宪章也应该是无辜民众的坚实保障。”
法官还超级有爱的说,”当艾马蒂说他作为难民来到这里,是为了’感受这里的法制‘,我为之动容”。也许只有当一个人深受腐败政权和无法制社会之苦,才能真切“感受”到身处法制国家的幸运,才能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更深刻的体会。“那名巡警将艾马蒂对法制的感受‘击碎’,这本身即是对法制的攻击,需要法庭对其表示谴责。“
提及Carding, 法官评论说“ 巡警随机拦截艾马蒂先生,但艾马蒂并未同意和警察交谈。艾马蒂将手放在兜里,不过是因为天气太寒冷而他没带手套。警察没有权力仅仅为了Carding的目地而拘留艾马蒂。”
这一案例恰逢其时,对警察在随机盘查中的不当行为表达了明确的质疑和谴责,同时,也是对加拿大宪章中”法律权力“的精彩阐述,就让我们再来借此机会,重温这几条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核心权利:
第八条
每个人都有不受不合理搜查或者扣押物品的权利。
Search or seizure
8.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be secure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 or seizure.
第九条
每个人都有不受任意拘留或者监禁的权利。
Detention or imprisonment
9. Everyone has the right not to be arbitrarily detained or imprisoned.
第十条
每个人在被逮捕或者拘留的时候都有下述权利:
a)      迅速被告知逮捕或拘留的理由;
b)      毫不迟延地聘请和通知律师,并且被告知享有此项权利;
c)      取得以人身保护令的方法决定拘留的效力,如果拘留非法则应立即被释放。
Arrest or detention
10. Everyone has the right on arrest or detention
(a) to be informed promptly of the reasons therefor;
(b) to retain and instruct counsel without delay and to be informed of that right; and
(c) to have the validity of the detention determined by way of habeas corpus and to be released if the detention is not lawful.
第二十四条 受保障权利与自由的实施(一)
如果本宪章所保障的任何人的权利或者自由被侵害或被拒绝时,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以获得法庭所认为恰当和公正的补偿
Enforcement of guaranteed rights and freedoms
24. (1) Anyone whose rights or freedoms, as guaranteed by this Charter, have been infringed or denied may apply to a court of competent jurisdiction to obtain such remedy as the court considers appropriate and just in the circumstances.
作为普通民众,在街头遇到警察拦截盘问,到底应该怎样应对呢?
除非您在开车,骑自行车,在公共场合醉酒,受到刑事调查,或被怀疑涉案,您无须向警察出示身份证件或回答他们的问题。
刑事律师建议,当警察上前问话,您可能不确定这是随机抽查,还是自己已被警方怀疑涉案,这时候,您可以礼貌的反问:“我不愿回答您的问题,请问我可以离开吗?” 如警察许可,您可以继续走您的路。如果警察正式告知您被“拘留”或“逮捕”,那么宪章第10条赋予您保持沉默的权利,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的权利,同时,警察必须立即告知您拘留或逮捕的理由。
汉密尔顿警署的发言人Catherine Martin说,“虽然从理论上讲每个人都有绝对权力在警察的盘问下保持沉默或拒绝,但警察执勤也需要公众的配合,所以我们想要鼓励公众以一种更好的方式与警察合作。”
多大法学院的学生和青年人社工Riaz Sayani-Mulji则指出,很多年轻人在知晓自己的宪法权后和警察起了争执,所以他对公众,尤其年轻人的建议是,“保持礼貌,如有维权空间则积极维权,但不要故意激怒警察,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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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 改善信用分数指日可待


上期文章中,博主为大家介绍了信用报告的内容,信用报告的诞生,以及按照安省法律规定,那些机构和个人可以依法查看您的信用报告。本期继续信用话题,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如何提升信用分数,在申请贷款和信用账户时顺利通关!
故事回顾:
这个月,梁小青来到加拿大刚好5年整。登陆后的第二天,她就到楼下的银行开户,并获得了加拿大的首张信用卡。当时她对北美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分一无所知,只觉得信用卡用起来实在方便,又有积分返点,便尽量用信用卡支付日常生活开支。为了避免高额利息,她将信用卡的还款设置为每月自动转账。登录后第三年,她又申请了一家大型百货公司提供的信用卡。她坚持谨慎的付账习惯,5年中没有延误过一次还款。
在去年申请房屋按揭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些支付习惯都进入了她的信用记录,并为她赢得了740左右的信用评分(属于VERY GOOD等级,仅此于最佳的EXCELLENT)。因此,她顺利获得了银行提供的最低利率。不过,银行的按揭代表也提醒她说,她经常将信用卡的额度全部用光才进行支付,这对她的信用分数有不利影响。比如说,她有一张信用卡的限额为1000,最好将Balance保持在500以内。
买下房产不久,为了分担开支,梁小青决定将房子的部分出租。当房东可不是件省心的事情,梁小青被赖皮房客拖欠房租,“欺负”房东的传闻搞得颇为紧张。她和房产经纪商定,一定要精挑细选,找个好房客,这其中的筛选办法之一,就是要求有兴趣的房客提供信用报告。广告登出不久,经纪发来了一张Offer外加女主人的信用报告和工作证明,梁小青和经济看过资料,发现女主人的收入并不足以支付房租和其他生活开销,而同时申请入住的男方没有任何信息。在经济的要求下,对方不太情愿的提供了男士的信用报告。梁小青看过报告,马上拒绝了Offer。原来这名男子的信用历史太让人担心:没有稳定的全职工作,拖欠手机账单,被信用卡公司讨债,收到小额法庭的判决1万多元还没支付。信用分数不到500,属于最差等级。
上周,梁小青看了本专栏有关“身份盗窃”和信用记录的文章,心想从申请房屋按揭到现在已经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也该核对一下自己的信用报告,看看 有没有出现“身份盗窃”的蛛丝马迹。她随即登录Equifax网站,花15.95加元买下了一份电子版的信用报告(不含信用评分)。报告显示了梁小青过去两年中的地址和工作信息,她过去5年中开设过的所有信用卡账户和手机账户,她的房屋按揭以及学生贷款记录。梁小青仔细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可疑的信用“问询”和来历不明的账户信息。
下面,小编就来为梁小青和众多新移民朋友解读一下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你在北美举足轻重的“信用名片”。
为什么信用报告和信用分数对我的生活至关重要?
信用报告对是你财务历史的总结,反应着你的借贷习惯和债务概览。而信用分数则由信用局基于信用报告计算而出,代表着你的“信用度”高低。当你向银行,信用卡公司,私人,或其他机构申请信用账户及各类贷款时,信用报告和分数就是你的名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你是否能成功获得贷款,或能否拿到最优惠的利率。很多保险公司在审批你的投保申请时会调出你的信用分数,以帮助决定是否给你保险。
此外,信用报告和分数在你求职,升迁,租房,寻找商业伙伴时,也可能成为对方评判你信用度的重要筹码。

核对自己的信用报告时我应该睁大眼睛关注的是?
核对信用报告不仅仅是为了预防身份盗窃,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很有可能过期或是出现谬误,因此,建议你每年查看一次信用报告。如果你是急性子,可以像梁小青那样在网上购买一份,当即就可获得。如果你不怕等,也可以要求信用局邮寄免费的报告到你家。报告到手后,你应仔细浏览,并确定以下信息的准确:
·        你的个人信息,姓名,地址;
·        你所有的信用账户都列在了报告中;
·        报告中列出的所有账户你都认识,没有来历不明的账户;
·        每个账户的付款历史都准确无误;
·        每个账户的余额,开户年份都准确属实;
·        已停用的账户在停用后没有新的交易活动;
·        所有的信用问询“Hard Inquiry”都来自你曾经申请过信用卡或贷款的机构;
·        所有的不良记录(付款延迟,破产,法庭判决,留置权,收债记录)都在规定的年限后被删除(通常为7年)
如果发现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不准确我该怎么办?
信用局Equifax的网站上给出了更正信用记录的指南,你可以通过网上,电话,或邮寄信件的方式要求信用局更正错误信息。法律规定,信用局有义务调查你的申请并告知你结果。如果信用局没能更正错误的信息,你还可以进而向安省的消费者服务厅(Ministry of Consumer Services)投诉。
什么是信用分数,有几个级别?
信用分数是信用局根据你的信用报告计算出的三位数字代码,常见区间是300到850分。拿到你的信用分数,感觉有点像考试发榜,心跳一阵加快。请各位自行对照您的考分等级:
280-559 差 POOR
560-659 不错 FAIR
660-724 良好 GOOD
725-759 优秀 VERY GOOD
760-850 太棒了 EXCELLENT
考分优秀者,恭喜你在获得贷款机会和优惠利率上有了坚实筹码!考分不佳的同学,不要灰心丧气,来了解一下决定信用分数的因素,再看看如何有效改善分数,赶快付诸行动。
决定信用分数高低的因素是什么?
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了:信用账户的数目和种类;信用额度;信用历史的长短;付款历史。
这些因素在信用评分中的比重如何呢?Equifax的网站介绍说,各家信用局评判的标准有所差异,但大体看来,决定分数高低的因素重要程度如下:
还款历史: 35%
欠债的总额:30%
信用账户的种类: 15%
新近申请的信用账户:10-12%
信用历史的长度:5-7%
如何保持良好的信用分数?
按时付账单
同学们看到了,既然还款历史高居首位,保持或提升信用分数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当然就是:按时付账单!如果你的日程太过忙碌,或是有太多不同的账单需要支付,那就设置银行自动转账好了。
不要过量使用信用额度
正如按揭顾问对梁小青的建议,不要把信用卡的额度用到极限。信用局的建议是控制在35%以内。当然,你也可以向信用卡公司申请提高信用额度,这样一来,花费不用变,但是支出和信用额度的比例变了。对于那些缺乏自控力的同学,要当心提高了信用额度后超支消费,入不敷出。
丰富信用账户的种类
根据Equifax的建议,理想的信用组合包含了信用卡,房屋按揭,学生贷款,或汽车贷款等至少四种不同类别的账户。
保持信用账户的历史
信用账户活跃的历史越长,越能帮助你建立稳定的信用历史,提升你的分数。所以,别把不讨人喜欢的信用卡账户注销,尤其是元老级别的信用卡,可以继续用它支付一些小账单,为你的信用分数助力。
远离不良记录
信用分数杀手:欠债不还,迟交还款,被收债公司盯上,破产,未能支付按揭导致房子被银行拍卖,收到法庭判决,…
诸如此类不良记录你要远远避开。如果实在逃不过,也要确定在时限过后(一般为7年),这些污点从你的报告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