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买房退税 Ontario Land Transfer Tax Refund



有朋友说首次买房人士无需支付土地转让税,是这样吗?

首次买房人士获得的优惠不是“免税”,而是“退税”。如果您购买的房产在多伦多,可获得两笔退税,一笔来自安省,一笔来自多伦多市。如果您购买的房产在多伦多周边城市,则获得安省一笔退税。到这个网站计算一下,就知道您要支付的数目了。https://www.ratehub.ca/land-transfer-tax

以50万的房子举例,如果房子位于多伦多,首次买房人需要支付的土地转让税为$4,475, 退税数目为$8,475, 非首次购房人则需要支付$12,950.

如果房子位于安省其他城市,首次购房者需要支付土地转让税$2,475, 退税数目为$4,000, 非首次购房人士则需要支付$6,475.

当房屋价格低于$368,000时,如果买家符合首次买房人的条件,由于首次购房退税额度和应税数目相抵消,实际的结果就是土地转让税为零。

要获得这个退税,对购房人的条件限制还挺多的,看看您符合不:

  • 年满18岁;
  • 所购买房产必须作为主要自住房(需要在过户后9个月内住进去);
  • 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从未拥有过住宅, 注意不是安省,是全球;
  • 对已婚人士和拥有同居配偶的购房人而言,您的配偶于婚姻/同居期间从未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拥有过住宅*;
  • 您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如果买房时候不是,过户后18个月拿到了身份还可以再申请回来);
  • 如果您确认自己符合以上所有退税条件,您的过户律师会准备一份“宣誓书”请您签署,宣誓书和法庭上的证词具有同等分量,在这里撒谎相当于做伪证。
*这里的配偶采用的是安省家庭法Section 29定义,包括正式登记结婚的夫妻,也包括同居三年以上,或拥有共同子女的配偶。

安省的财务厅会对退税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买家有不实骗取退税的行为,证据确凿定罪后,将根据土地转让法案相关条款处以罚款.

在买房交接时就符合退税资格的买家,无需您另外向安省财政厅或多伦多财政申请,由律师在登记产权时候直接把退税从应税额度中减去。在交接前一周,律师会要求您把房款,土地转让税,律师费和杂费等一起开给律师的信托账户,并在产权注册的同时为您代缴土地转让税。

来看几个实际操作案例:

父母和孩子一起上产权

小刘工作几年攒够了首付,打算从父母家里搬出来,看准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去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被告知本人收入不太合格,需要把爸爸老刘也加进产权里,共同承担贷款。
问题出现了,小刘是第一次买房,老刘却不是,这退税怎么个申请法?

如果父母上产权只是为了贷款申请需要,而首付和后续的供款都是来自小刘自己扛,小刘才是房子产权的实际所有人/受益人(beneficial owner), 而老刘只算得上个挂名的受托人(trustee). 通常客户们会选择以tenants-in-common的方式注册为户主,老刘占0.01%, 小刘占99.99%。这样一来,首次买房退税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分配。老刘虽然不符合退税条件,但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对小刘的退税额度没有实际影响。

如果老刘和小刘选择以joint tenant方式注册为户主,那在交接的时候,小刘只能获得50%的退税。但安省财政厅也提供了另一个选择,就是在交接后,再去申报退税,申报时候需要提供老刘为受托人的证据(比如,银行出具信件证明老刘上产权是为了贷款需要,或者,老刘和小刘之间的受托人/受益人协议)。

夫妻共同买房

珍珍和大鹏正在筹划买房结婚。珍珍是多伦多本地人,大鹏来自温哥华。大鹏以前在温哥华读大学的时候买了一个小公寓,毕业搬到多伦多工作后就把公寓卖了。两个人把买房的交接日期定在了4月,正式领证结婚定在3月。在4月交接的时候,大鹏不再符合首次购房者条件,但珍珍可以,因为珍珍和大鹏成为夫妻后,大鹏名下没有住宅房产。如果采取夫妻常用的共同持有joint tenant方式,珍珍可以获得entire退税。

更新于2020年2月9日, jl
参考资料:
Land Transfer Tax Refunds for First-Time Homebuyers

1 条评论:

  1. 请教一个问题:
    A跟B共同拥有一处房产(joint tenant的关系),由于A需要用钱,决定把自己的一半房产转卖给C,C为全球首次购房。房子一半的价值为395000, 位于多伦多。请问,C是否可以按照395000的价钱,以首次买房的身份而只交付(网站上计算出来) $400元的转让税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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