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桩 “狗屎案”说起


2014年5月,各家中文媒体转载了一桩多伦多Forest Hill豪宅区两邻居的无厘头狗屎案。让我不仅又想起民法课本上的一句箴言,“公义就是Rtiz酒店的房间,付得起房钱您才能住进来看个究竟。”




据加拿大家园网上新闻报道:

多伦多一个豪宅区的两户邻居为遗落狗屎这类鸡毛蒜皮的琐事对簿公堂,结果近日遭法官斥为荒唐,简直像是幼稚园的小孩。  

加拿大民事诉讼
本 文 来 自 家园网 56.CA
这桩民事官司发生在多伦多三大豪宅区之一的森林山(Forest Hill),那里的房子动辄索价700、800万,号称100万元只能在那里买个车库。此案的起因可能是一户人家的主人将他家的狗屎丢入对面邻居的垃圾 桶,原告提供的录影还显示那户人家的狗在原告家草坪一侧的灌木丛撒尿。安省高等法院的摩根法官在其裁决书中讽刺原、被告双方,这桩官司的要点就是狗屎、狗 尿。

原、被告双方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原告家的男主人是一家石油公司的高级行政主管,被告方的男主人则是一位精神科专家。这两户面对面而居,邻居之间的龃龉已持续了数年,例如原告指控对方将汽车停在原告家门前,站在原告家门前张望原告家,路过时则用录音机试图录下原告家的对话,诸如此类。

为这样的鸡零狗碎之事打官司,摩根法官难以理解,他在裁决书中说,这两对夫妇需要的不是高等法院的审理,而是一位严厉的幼稚园老师。他进一步写道∶「将狗屎扔进邻居的垃圾桶不能成为诉讼理由,听任狗在邻居的灌木丛撒尿同样不能成为诉讼理由。」

摩根法官还批评原、被告双方∶「尽管他们也许在生活中很有成就,可是他们的行为像是儿童。现在,此事占用了案件累积严重的法庭一整天时间,而他们这麽做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自然,原、被告双方缠讼不休也花费了各自巨额律师费,但摩根法官拒绝要求任何一方支付另一方的法律诉讼费用,「两方活该承担自己的费用。」

案情尽管疯狂,居然也到了对峙公堂的地步,双方的律师还为此各自赚进数万元的律师费。

我还从同学那里听到法庭观摩的另一桩奇葩案子,大概是说一名男子和亲生兄弟发生龃龉,数年不相往来,甚至父亲去世举行葬礼,这男子都未接到兄弟的通知,得知消息后,他一气之下把亲兄弟告上了法庭。法官在首次动议上说,法庭不管家务事,您还是撤诉,回家凉快去吧,这名原告却愤愤不平,要求律师,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求个说法,不惜花费重金。

反之,笔者也看到,真正在诈骗案中被骗子套走退休金,血汗钱,半生积蓄的受害人,却在经年累月的民事诉讼中苦苦挣扎,花去的律师费已经超过了损失的钱财,能否胜诉并获得赔偿依然悬而未决....

法律到底是啥?摩西十诫,国王的法典,源于道德和天理的行为和处世原则...到了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法规越来越详尽备至。繁杂的法律体系已经成为了应对复杂社会和人心的游戏规则。
法制中自有其惩恶,争取公义的功能,却无法阻止反目的兄弟,相互仇视的邻居在庭上怒目相对。也无法阻止形形色色的骗子利用人性的弱点和法律的漏洞屡屡得逞。

太平世道需要啥?摩根法官的答案是,一名称职的幼儿园老师.

唐僧的答案是,“给他们读 儿歌三百首, 用爱将他们感化。”

您的答案是什么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