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这水里有死苍蝇!

—穆先生的传奇案例诠释民事伤害
遭遇苍蝇门:
2011年11月21日,当穆先生(Mustapha)和妻子像往日一样为家中的净水机更换水罐时, 他们在来自Culligan公司的密封瓶装水里发现了一只完整的死苍蝇,以及另一只死苍蝇残缺不全的尸骸。素有洁癖的穆先生瞬间大惊失色,呕吐不止。这两只死苍蝇导致了一场精神地震,先生开始恶心反胃,下腹疼痛。根据穆先生的陈述,他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恐惧症和焦虑症。他称水罐中的死苍蝇摧毁了他的美好人生。他说死苍蝇现身后的数月中,他无法喝下用水烹制的咖啡,洗澡时也对流过面颊的水流产生恐惧,他常常在噩梦中看到苍蝇在粪便上翩翩起舞。
穆先生的幸福人生:
穆先生于1976从黎巴嫩移民加拿大,时年16岁。他接受了美发师的专业训练,并于1986年在温莎市开了一间美容店。穆先生的生意成功兴旺,相继开放两家连锁分店,他的美发店甚至成为名流人士常常光顾的地方。不过,穆先生未曾预料到,若干年后,他自己也因为一场传奇官司而成为加拿大民法诉讼领域家喻户晓的人物。因他引起的诉讼案例一直上诉到加拿大高院,其终审判决成为驰名的案例典范,为众多后续的民事伤害案件所参考引用。
穆先生是当地社区出名的“洁癖叔” 和“健康大使”, 他的房子和店里永远一尘不染。在遭遇死苍蝇事件前的15年之久,他都是净水公司Culligan的忠诚客户—-Culligan宣传其净化水和市政供水相比,能造福全家健康,这正符合穆先生孜孜以求的生活理想。
案件回放:
这不,当洁癖叔穆先生遭遇饮用水中的死苍蝇,并因之噩梦连连,他一气之下把Culligan公司告上安省高等法院,要求赔偿其身体,精神的各项损失,以及事故对其全家生活质量和其生意造成的重大打击。在安省高等法院一审中,法官判决Culligan公司需支付穆先生8万加元的一般损害赔偿 (general damage), 2.4万加元的特殊损害赔偿 (special damage), 更有高达23.7万加元的“ 生意损失赔偿 (loss of business)”。
而被告一方的Culligan公司并未甘心认赔,他们担心一旦乖乖赔钱,这一案件就会成为对公司极为不利的“先例法”,其他的客户知道了,未免不纷纷抓住公司的各种小失误大作文章。
Culligan公司便在安省的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驳回原判,其理由是“穆先生对水罐中死苍蝇反应过激,其损失并非商家可以’合理预测‘到的,因此穆先生并不具备索赔权利。”
穆先生也不善罢甘休,而是和Culligan对峙加拿大最高法院。结果如何呢?穆先生没有得到一毛钱赔偿,高院给出的理由和安省上诉法院一致。高院的判决一锤定音,为民事赔偿领域提供又一重量级的先例法。
民事伤害赔偿原理:
说起民事伤害,您可能会想到美国那个因为喝麦当劳咖啡被烫,获赔数十万的老太太;或是消费者在某个商店门口滑倒受伤而提起诉讼案。这样看来,是不是受伤就能获赔?成功索赔的要素包括哪些?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还要追根溯源,了解一下民事伤害法(tort) 的原理。
要想证实被告对原告确实负有民事法律责任,必须证明被告的“疏忽”(Negligence)。 这一推断涉及到四步曲。 四个因素全部证实,民事责任才算成立
第一步: Duty of care,  谨慎责任。需证实被告对原告负有法律上的谨慎责任,在一些特定关系中,这种责任自动成立:如医生对患者,行驶中的司机对其他司机和行人,商家对消费者,雇主对员工…在穆先生和Culligan的关系中,纯净水的供应商Culligan有责任保证产品不受污染,有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第二步:Breach of duty, 违反责任,既可以是由于某种疏忽的行为,也可以是由于某种疏忽的“不作为”。法庭评判被告是否失职的原则是:被告是否采取了“ 正常的谨慎的人”在同样情境下理应采取的措施。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甲司机开车超速闯红灯而撞上了乙司机的车。在公共道路上驾车时,甲司机对路上同时行车的其他司机负有法律上的“谨慎责任”,而其鲁莽驾驶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责任,因而需要对乙司机因事故承受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支付赔偿。
穆先生事件中,Culligan公司在加工过程中失职,导致死苍蝇混入水中,“违反责任” 这一因素成立无疑。
第三步:Causation, 因果关系, 即被告的失职和疏忽导致了原告的损失。穆先生的胃痛,呕吐,抑郁症,焦虑症均是由死苍蝇事件引发,这是事实。
不过,法庭还要再进一步审视这种因果关系: 此种伤害结果是不是可以合理的预见到?还是由于某种不可测的,随机的因素才导致了伤害的发生或加剧?
关于“合理预见”,先例法也给出了界定:由于某些人的过度敏感,而造成了非正常的极端伤害,这虽然“可以想象的到”,却不属于可以“合理预见”的范畴。穆先生是Culligan的忠诚客户,但是厂家对其超乎寻常的洁癖和敏感心理毫不知情,也无法合理预见一只死苍蝇会对客户的生活带来如此创伤。法庭认为,穆先生的过激反应“非同寻常”,相当”个例“,没有证据能够表明一个心里承受力正常的消费者在同样情境下会遭受同等的损失。这样的因果关系相距十万八千里,在法律上不成立。
安省上诉法院和加拿大高院根据因果关系推断而驳回了穆先生的索赔要求。
第四步,Damage,原告承受了法律所界定的能够获得赔偿的伤害或损失, 可包括身体受伤或残障,心理创伤,精神创伤,财产损失,工资损失,生意损失,治疗费用等。本案中穆先生的精神损失,恐惧症,焦虑症,已通过医生报告得到证实,法庭同意,这些精神异常对其生活确实造成了重大创伤,符合人身伤害的范畴。
今日的原告被告:太阳照常升起…
穆先生的官司耗费了不少精力和律师费,但是他的生意似乎并未受到影响,依然红红火火。他的洁癖和对健康的执着追求也一点没变。穆先生的脆弱神经,一度成为城里人们的谈资笑柄。
案件中的被告,总部位于美国伊利诺州的Culligan水业继续在加拿大经营水处理业务。在穆先生之后,这家公司再未遭遇轰动一时的苍蝇门。

穆先生的诉讼案初审发生在20年前—1995年,终审发生在3年后的1998年。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到对公众开放的法律资源库canlii.org上一览判决原貌,判词中详尽阐述了民事伤害四部曲的断案原理。搜索请用案件编号:Mustapha v. Culligan of Canada Ltd., [2008] 2 SCR 114, 2008 SCC 27 (CanLII)


遵循Mustapha判案原则的后续案件:
2008年,Chinsang v. Bridson (CanLii 67408 ON SC)
原告Chisang和被告Bridon发生撞车事故。原告在事故后出现了焦虑,失忆,抑郁加剧等症状。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被告成功运用Mustapha一案为自己辩护,称原告所遭受的伤害和撞车事故本身相距甚远,因果关系不成立,原告索赔失败。
2010年,Healey v. Lakeridge Health Corporation (2010 ONSC 725 CanLii)
被告是一家公共医院。在发现两名住院病人感染肺结核后,医院马上通知了杜兰区公共健康局,健康局随即又通知了4402名与这两名患者接触过的人。经检查,4000多人中只有两人感染了结核。但3500名接触者随即将Lakeridge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对其心理伤害做出赔偿。医院引用Mustapha案件,称这一伤害不符合民法中所界定的因果关系。陪审团认可了被告的辩护,没有判给原告团体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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