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客户阿姨曾打来电话,满是担忧地问,“我们刚给女儿看准一套独立屋,准备买下。不过….女儿交了个男友,相处2年了,准备结婚,但我们老两口觉得这男友不太靠谱;一旦女儿带着房子结婚,是不是今后房子的一半就归女婿所有了?”
简单的答案是:如果两人当真过不下去,几年后不幸散伙,女儿这个重头嫁妆的资产净值房屋价值就要被二人平分。
离婚?平分的不只是别墅:
婚姻破裂后,财产如何分配?根据安省家庭法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我们大可以把婚姻看成一桩“商业合作”。不信你看,合伙人公司中的商业伙伴叫做“partner”, 人生伴侣也常常被称作 “partner”。在合伙企业中,商业伙伴利润平分,到了婚姻关系中,则是配偶双方的资产增长净值平分。
来看个简单的例子:
珍妮在28岁那年嫁给了高中同学杰克。珍妮是一名药剂师,杰克是一位儿科医生。结婚那年:
珍妮拥有 | 杰克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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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3万+3.5万-2万=4.5万
| 净资产=4万+(4万-2万)+112×200=8.24万 |
两个人决定不买房,一是工作太忙没时间扫雪剪草坪,二是暂时不打算要小孩。结婚后一直租住一套两室一厅的高级公寓。
3年后,珍妮和杰克打算分手,原因是杰克一门心思要去非洲当志愿者,珍妮不愿陪同前往,更无法放弃自己在多伦多的事业。
分手的时候,二人的财产清单如下:
珍妮 | 杰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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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3.8万+2万-1.4万=4.4万 | 净资产=2万+3万+5万=10万 |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计算一下3年的婚姻生活后,两人各自的资产是增是减,增了多少,减了多少?
珍妮资产净增长=分手时资产总值-结婚时资产总值 | 杰克资产净增长=分手时资产总值-结婚时资产总值 |
4.4万-4.5万= - 1000 (负债归零) | 10万-8.24万=17600 |
珍妮资产净值缩水,负债1000,根据财产分割原理,负债归零;杰克资产净值上涨1.76万。
结果:二人平分杰克的1.76万增值部分,杰克应付给珍妮1.76万/2=8800
如果结婚前,珍妮的父母送给她一栋别墅,结果会怎样?
电话中咨询阿姨的顾虑出现了,父母在子女婚前赠送房产,会不会反而帮了倒忙,让子女承受经济损失呢?答案是有可能,但也可以避免!
结局一:珍妮失去房子一半的价值
我们来假设珍妮和杰克在结婚时和离婚时资产均为零。唯独珍妮的父母在婚前赠送给她一栋三室一厅的独立屋,结婚后,小两口就一直住在里头,直到结束这段短暂的婚姻。独立屋购买的价格是60万,由于多伦多房价疯涨,到了离婚那年,房子涨到80万。
根据上述的公式,您可能会猜测,那增值的20万是不是要算做珍妮的资产净增长,面临被平分的结局?
不仅仅如此,因为婚后珍妮和杰克共同居住在这座房子里,这处房产便有了不一样的待遇,它被家庭法定义为“婚房Matrimonial Home”, 其全部价值都要算入珍妮在离婚时的净资产。因此,需要被平分的不是20万,而是房子的全部市价80万!
当然,法庭不会让离婚的配偶把房子从中间切开,一人一半,也不会把一楼判给太太,二楼判给先生。分割财产的结果只是一个数字,即:珍妮需要付给杰克40万。这时候,珍妮有什么选择呢?要不从房子中贷出40万支付给杰克,以后每月慢慢还清;要么只能将房子卖掉,把卖房款的一半拱手交给杰克了。
结局二: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姻合同,保护珍妮的房产独有
好在珍妮的父母在赠送房产的时候就明确表示,为了保护珍妮对房屋资产的独有,二人必须签署”婚前协议 Prenuptial Agreement “(俗称Pre-Nup)才能正式领证。婚前协议中要写清楚,一旦婚姻破裂,房产的全部价值归珍妮所有,杰克无权分享。如果珍妮和杰克已经正式结婚,可以签署一份 “婚姻合同Marriage Contract”, 目的也是列出同样的条款,避免分手时房产价值被平分。
无论是婚前协议还是婚姻合同,都建议咨询专业的家庭法律师,以保证合同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有人问一位资深的家庭法律师:如果未婚夫/妻拒绝签署婚前协议,并因此大闹一场,该怎么办?难道这婚不结了?
律师回答:如果 两个人在结婚前不能平心静气地讨论这样的重大财务问题,万一婚姻半途而废,岂不是矛盾会更加激化?再者,如果还没结婚就为财产而发生争端,一旦结婚了,会不会也为家庭财务和重大决定而吵得不可开交呢?这样的婚,暂时不结也罢!
对于很多中年结婚或是二婚的夫妻,婚前协议或婚姻合同反倒更为普遍,也更为二人所接受。有的夫妻表示,虽然两人关系亲密,生活中不分彼此,但毕竟各自奋斗了大半辈子,积累了可观的财富。签署婚姻合同,是对二人关系的严肃考虑和重视;有合同在手,反而多了一份安心,而减少了婚后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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