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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更应该留遗嘱:看看苑刚就知道了


近日,自称是富商苑刚情人杨萱及女婴的出现,让这桩离奇的谋杀案再度登上头条。
情人杨萱说,自己的女儿才是苑刚的唯一子嗣,因而应独享苑刚身后五千万的遗产。为了证明女儿的身份,杨萱提供了将近300页的书面证据,包括与苑刚互发的短信,传给苑刚的超声波片子,以及女婴出生证上苑刚的大名。
苑刚母亲及弟弟的律师则回应称,苑刚虽是单身,却可能有多达5个未成年子女,遗产应在子女间平分。

总之,亲子鉴定的结果一旦水落石出,苑刚的非婚生子女,或子女们,即会成为披着金襁褓长大的富二代。而苑刚的母亲和兄弟,则连苑刚名下豪宅的一间卧室也无法获得。为啥?继承法规定的。

借着这场风波,我们不妨来重温一个基本的继承法常识:
生前立下遗嘱,身后财产依据遗嘱分配;
生前未立遗嘱,身后财产分配依据的 是省级立法,
在安省,这部法案是[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 RSO 1990, c S.26]
在苑刚所在的BC省,这部法案是[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 SBC 2009, C.13]

本文中援引的规则和数据来自安省的继承法。不同省份的继承法基本原理相通。

1.      无遗嘱死亡后,遗产怎么分?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把继承人分成三个等级:
第一级,近亲: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侄子女(外甥)
第二级,远亲:祖父母,叔舅姑姨,曾祖曾孙,表兄弟姐妹,以及各种有着血缘关系的亲属
最后一级,政府:死者所在的省级政府

这三个等级的继承权优先程度呈金字塔形排列: 只要上一个级别还有生者,以下的级别统统不考虑。也就是说,在近亲远亲都找不到人的情况下,遗产才会归政府 (专业名词叫做“escheat”


在同一个级别下,又衍生出小金字塔等级,同理,从金字塔顶往下看,只要上层还有生者,下层就没份了。所以,大家就明白了为啥苑刚的私生子女们将成为襁褓中的富二代,而父母兄弟根本分不到遗产


远亲分配顺序:根据与死者的血缘亲疏,同样存在金字塔形的规则,这里不做详述。

下面,我们着重解释一下最常见的,近亲金字塔的具体游戏规则:

第一级   配偶+子嗣

这里的配偶和子嗣可是很讲究的。
配偶,必须是正式结婚登记的。同居配偶,不算。但是分居又没正式办理离婚的配偶,依然是法定的继承人。
子嗣:请原谅我们这里用了一个男性化的词汇,其实并无男女差别。子嗣包括:子女,子女的子女,子女的子女的子女,一直延伸下去子嗣不一定需要是亲生的,收养的也算(adopted)。婚内的算,私生的也算(条件是死者在生前认可私生子女的存在,为此,苑刚的情人杨萱向法庭呈交了将近300页的书面证据,包括与死者的通信记录,以及婴儿出生证上父亲一栏正是YUAN GANG的名字)。

第一级别分配中可能出现的情况:
a.      假设苑刚有一妻子,而没有留下任何子女,则他的全部遗产归妻子所有;
b.      苑刚没结婚,却留下5个私生子女,则5个子女平分苑刚遗产。
c.      假设苑刚一直没结婚,并活到了2060年,有5个私生子女,其中私生子老大不幸在2050年死于车祸,留下两个儿子 (苑刚的孙子),在2060年苑刚过世后,5个私生子平分遗产,本该分给大儿子的一部分遗产,由两个孙子平分。
d.      苑刚有一妻子,1个婚生子,5个私生子,苑刚的遗产数额大于20万,依照安省的继承法,遗产中的首个20万分给妻子,剩下的遗产,妻子分得1/3,剩下的2/36个孩子平分。

第二级  父母

如果苑刚的私生子女们都未能经过DNA鉴定的验明正身,而苑刚又没有节发妻子。那么,苑刚的父母,将收获一笔丰厚的养老金。如果父母健在,则每人获得一半数额的遗产,如果父母中只有一人健在,则获得全部遗产。

第三级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
好了,如果苑刚的父母已经过世,唯一的亲人就是弟弟苑强,那么苑强就将收获全部的遗产。如果苑强比苑刚死的更早,而留下子女(苑刚的侄子侄女),那么苑强的子女就成了遗产继承人。
第四级  侄子侄女 外甥 外甥女
这一级别的分配规则有些特别,概括起来一个原则就是:数人头。比如,苑刚的父母,兄弟姐妹全都早于苑刚过世,在苑刚死后只有侄子外甥,这时候,只要把活着的侄子外甥们聚在一起,数数人头,一人一份就好了。

2.      无遗嘱死亡后,谁做遗产执行人?

大家还记得,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介绍过,遗嘱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指定一位可靠的遗产管理人(执行人)。那么没有遗嘱,谁来当这个执行人?
答案是准执行人向法庭提交申请,由法庭的令状来决定。
安省遗产法的第29条规定:【Estates Act, RSO 1990, c E.21

如果死者没留下遗嘱,或是遗嘱中指定的执行人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那么以下人选可向法庭递交申请,成为遗产执行人:
1. 死者的配偶,或临死前的同居伴侣
2. 死者的其他血缘亲属
3. 第一项中的配偶+第二项中的亲属

法庭有权根据具体案例做出裁决。

在今年5月的时候,苑刚的弟弟和母亲向BC省高级法院递交申请,而成为苑刚遗产的执行人。

如果看到这里,您已经被这些迷宫一样的分配规则搞得头晕眼花,您只需把这份报纸放在一边,记住一个规则就够了:

有一份合法的,格式完整,内容周全的遗嘱,这些规则您统统不用考虑!

父亲没留遗嘱,两儿子为Air Miles打破头

马丁是成功的石油公司高管。他有年轻漂亮的妻子,两个儿子也很出息,都进入了大学就读。偏偏造化弄人,马丁在人生最得意之年却患上了癌症,在检查结果公布的3个月后,57岁的马丁与世长辞。家人们措手不及,悲伤,惊讶,愤怒交织。不过很快,父亲的离世的悲伤就被两个儿子之间的硝烟大战所掩盖,这场战争的 焦点,不是关于价值500万元的遗产本身,而是纠结在父亲留下的巨额飞行里程积分Air Miles. 两个儿子从懂事开始,一上飞机就习惯性向左转,这下如果没有了父亲的积分,说不定下次上飞机要和普罗大众一起挤进经济舱了,那怎么受得了?


在马丁离世前的3个月,谁也不会想到,平日里不起眼的Air Miles会引发一场兄弟反目的持久战;而马丁,在病魔的突袭中,也把立遗嘱这件事情远远扔到了脑后。
当律师们在为客户处理遗产事务时,常常发现子女和家人为死者留下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物件而争论不休,这也许是为了表现自己对亲人的挂念,或者,只是为了在兄弟姐妹的博弈中不甘示弱而已。


当兄弟们吵得脸红脖子粗的时候,马丁大概拼命想要从坟墓跳出来,再像从前那样对两个臭小子大喊一声,“给我住手,老爸在此。” 身在另一个世界的他这才开始后悔,怎么当初就没请律师写封遗嘱,直接把身后事摆平?


当然要摆平的远不仅仅是Air Miles是给哥哥还是给弟弟这么简单。作为遗产规划的起点,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哪些资产要通过遗嘱来完成分配?哪些资产在遗嘱外分配?


遗嘱外转移资产的两大方式:
  1. 共同持有账户和房产(joint account共有账户, joint tenant共有房产) , 在共同持有人之一死亡后,财产自动转移到活着的所有人名下 (survivor)。
  2. 指定的受益人(beneficiary) 从死者的注册退休计划RRSP,或是人寿保险中获取的收益(insurance proceeds)。
这两种资产转移方式无需经过遗嘱认证程序,而节省了法庭费用和时间。


在走访律师办公室,准备撰写遗嘱之前,您应该给自己列个财产和债务清单---以便律师考量如何将资产变现偿还债务。比方说吧,如果您的300万豪宅有着200万元的按揭,不妨将借款机构作为一项保险的受益人,一旦您发生意外,保险可直接付清按揭,而不必动用遗产,也不必让大额度按揭成为家人的负担。


遗嘱中要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遗嘱执行人。虽然多数遗嘱的执行人是配偶,这可能不是最明智的选择---悲伤和爱人死亡带来的打击让他们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应对自如。您不妨在信赖的亲戚和朋友中筛选,列出几个候选人和律师讨论。除了亲友,您还可以雇佣律师,会计,银行,或是信托公司做执行人。亲友的优势在于有情感为依托,更会为您的家人子女着想; 第三方公司或专业人士的长处在于拥有经验和技能,但可能缺乏”人情味“。这之间如何平衡取舍,还要依据您的家庭及资产状况量体裁衣。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是专业人士,他/她可能需要咨询会计,雇佣律师,这些专业花销,在遗嘱中也要有条款涉及。


如果您的子女年幼,遗嘱中还要考虑到最极端的情形:如果父母双方在子女成年前都离开人世,谁能做子女的监护人?抚养孩子成人,这实在不是件容易的差事。所以您得平心静气,慎重斟酌,究竟哪位亲戚朋友能担当得起这样的重任。当然,您也得征求准监护人的同意,只有对方真心乐意,您才能把他/她的名字郑重写入遗嘱。


与此同时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在子女成人前有效保护资产的安全,再在时机成熟后完成财产转移。最佳方案是在子女年幼时,有足够的钱支付教育,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须,而当子女有独立的判断力支配资产时,再完成主要资产的转移。比如,父母可以将资产的主要部分放在房屋的首付里,作为保值的手段。或者,设立信托基金管理资产,由值得信赖的个人或信托公司代替未成年子女掌有财产,并附加严格的条款,以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审慎使用。为子女考虑周全的父母通常会将资产分成几步转给子女 (如,18岁,25岁,30岁时各得到一部分遗产),而不是在子女18岁那年直接送上一笔大礼----那样的后果很可能是那个自以为长大成人的毛头小伙把财产挥霍一空,荒废了学业,耽搁了前程,到了20岁出头,财产学识两手空空。


可是如果您压根连遗嘱都没有,那就悲剧了。依照安省的法律,父母天然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却不会自动成为孩子的“财产监护人”。父母要想成为子女财产的监护人,还得要有法律条文规定,或是法庭下令,或是依照遗嘱条款。这样一来,倘若遗嘱缺席,而未成年子女又有权获得遗产,【儿童律师办公室】这个政府机构就必然插手您家的遗产分配事务。根据律师的从业经验,这绝不是一桩乐事,您应尽量避而远之。


有些立遗嘱人喜欢在遗嘱中植入自己对家族的憧憬,但这些憧憬很可能不切实际,而种下家庭矛盾的隐患。比如,有人在遗嘱中要求,自己的配偶,儿子儿媳,或是女儿女婿,必须一起住在家中的老房子里。人都不在了,还要约束后人的生活方式,这未免管的太宽了。这样的条款若是真的执行,不知会带来多少生活上的不便和隔代人间的争端。明智的方法,是给予遗嘱执行人自主权,可以在恰当时候将财产变现,并依照实际需要支配。


对于某些广告上宣传的“折扣快餐”式遗嘱服务,即花上60,80元就可买来遗嘱的板,再由立遗嘱人自行改动完成,您需要谨慎!遗嘱的确有基本模板,解决简单的继承问题尚可。

如果您要传承的资产价值百万,还是找个可信赖的律师,花上几百元撰写一份专业遗嘱吧。其实律师行盈利的项目不是为您撰写 遗嘱,而是日后到法庭上“认证probate”遗嘱。遗嘱撰写完毕后,您自己保存一份,律师行保存一份---如此一来,您也无需担心遗嘱不慎丢失而造成的麻烦。




史上最奇葩遗嘱:豪宅白兰地给鹦鹉养老

最长寿的遗产继承人:鹦鹉“国王路易“
–遗嘱和遗产规划入门

专家云,最长寿的动物除了乌龟,就是鹦鹉。这些花花绿绿,能言擅辩的鸟们,有着多达100岁的生命线。
如果哪一天,这些学起人类说话来惟妙惟肖的鸟儿,真的具备了人类的智慧,它们简直可以垄断“遗嘱执行人” (executor) 这一行业—–它们活的足够长,不会在”立遗嘱人“ (testator) 故去之前撒手人世。
不过,本故事的主人公,鹦鹉国王路易,却是一份不寻常遗嘱(will) 的受益人(beneficiary).
1863年,国王路易在南美洲破壳而出,彼时,加拿大距离独立还有4年之久。
1878年,鹦鹉路易的小主,豪门闺秀维多利亚.简.威尔森诞生在今日卑诗省维多利亚岛的地产大亨家中。其父威尔森先生在维多利亚市中心购置了一大块地,建起了气派的私密别墅。
虽享受着优越的家境和父母的宠爱,和所有小说中的情节一样,富二代千金简小姐终生未嫁,渐成了脾气古怪的老处女。所幸,在简姑娘5岁这年,她遇到了挚爱伙伴:黄蓝相间的鹦鹉路易。据说,简的怪癖之一就是对各类异域珍禽的喜爱,曾经一度,她在自己的豪宅中开辟鸟舍,养着60多只宠物鸟。简对路易的宠爱,无鸟可以取代。
上世纪的1949年,简小姐在67岁去世,留下了价值50万加元的遗产(estate)—-遗产主体为家族豪宅。简小姐在遗嘱中,将遗产多半捐给了慈善机构,但也特别留出相当大的份额,为挚友路易建立了丰厚的信托基金(trust),让路易老有所终,老有所养:路易被授予家族豪宅的终生财产权(life estate), 以及每月200加元的养老金:保证路易受到良好的照料,并能每日吃到心仪的餐饭–白兰地和核桃仁。照顾路易的受托人(trustee) 是家族忠诚的老园丁,中国人阿黄。路易信托同时得到城中最具实力的遗产律师行的支持,以防任何自称”有继承权的亲友“ (next-of-kin)冒出来与路易争夺遗产。
简小姐过世后,遗产宅院首先被当地的开发商道格买下,道格试图推翻宅子,重兴土木,但路易信托背后的律师们很快就挺身而出,亮出简小姐的遗嘱:鹦鹉路易享有祖宅的终身产权,在路易死前,新房东不能将路易扫地出门。道格一介凡夫俗子,活不过一只南美鹦鹉,终于一声叹息,认输了。
简小姐的一纸遗嘱最终没能抵挡城市发展的车轮,故宅先是变成了拥挤不堪的廉租房,又弥漫起地产大战的硝烟。但垂暮之年的路易早就不在意了,他作为一只鹦鹉,够本了!每月200元的养老金,足够他在白兰地和核桃仁的海洋里游泳。老鹦鹉路易吃喝不愁地走完一生,终年115岁。
今日,威尔森宅院的旧址,鹦鹉”国王路易“的府邸所在,是一座19层高的酒店,气度不凡的维多利亚城堡Charteau Victoria, 酒店顶层的精品餐厅拥有全城最好的观景视界。这家餐厅曾经以”鹦鹉房“命名—可见作者并非在编故事。不过如今你去用餐,鹦鹉房这个听起来不够优雅的名字已经被换成了”vista 18”。
鹦鹉路易的故事渐渐成了发黄的书页,不过,其中的遗产规划和遗嘱执行原理,却是永不过时的话题。本周,让我们在回味路易的幸福人生后,学习,或复习几个遗产法的基本原理:
遗产法小词典:
Will: 遗嘱,一封在有生之年决定死后事宜的法律宣言,其中主要内容包括财产分配方式,遗嘱执行人,未成年子女监护等事宜。遗嘱既是家族中税务规划,财产传承的工具,也是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分配问题而争执不休、兄弟反目的预防手段。遗嘱的有效格式及执行由省级法案规管。在安省,这部法律叫做继承法修订案【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 R.S.O. 1990】。
抛开手写遗嘱不提(只在少数极端情况下使用),一份有效的成文遗嘱上应出现:立遗嘱人在结尾处的签名(签名下方再添加的文字无效),两名证人的签名(遗嘱的受益人不能做证人)。遗嘱并不是一定要由律师代为撰写,但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和税务问题又远非平常人所能驾驭,家庭财产及分配方式越是复杂,越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活人立遗嘱,听起来很不吉利。但在收入丰厚,养家糊口的壮年,正该为自己的家人和子女做好打算。如果没有遗嘱,财产的分配将由按照本省的【继承法修订案】规管,很可能无法反应出立遗嘱人本身的意愿,同时也要牵扯更多时间、精力和金钱。
遗嘱立好后,通常立遗嘱人自己保存一份,在代为撰写遗嘱的律师行保存一份。撰写遗嘱的律师行,也往往会在日后协助到法庭上认证遗嘱(probate)。
遗嘱中可以对死后安葬的方式提出要求,比如,捐赠给医学实验室,洒向大海,魂归故土等等。但这一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后人参考。
Estate: 资产减去债务的净值,是为遗产。
Testator: 立遗嘱人。在安省,立遗嘱人需要年满18岁,并具备清醒的心智。遗嘱应是立遗嘱人在无外界压力,无他人不公正影响下而做出的自愿的财产分配决定。上述案例中的立遗嘱人:豪门小姐简。
Executor: 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人过世后,这个人将在一段时间内承担重要责任:联系律师,将遗嘱送到法庭认证(probate),确认并收集立嘱人所有的财产,查清并归还故人的债务及税费,最后,将剩余资产按照遗嘱上的指令分配给受益人。不少人倾向于指派配偶作为遗嘱执行人,不过,这个最为近便的选择未必是最佳方案。在亲人亡故的哀痛中,还能头脑清醒的和律师,法庭,银行等机构打交道—-一般人做不到。那谁是遗嘱执行人的合适人选?旁观者清。
不妨考虑家人们都熟悉的,可信赖的,同时兼备商业经验的友人。上述案例中的遗嘱执行人:城内实力雄厚的律师行。遗嘱执行人不是义工,按照工作量比例收费。
Beneficiary: 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妻子儿女,父母兄弟,各路亲友,慈善机构,狗狗小白,鹦鹉路易—上述案例中的受益人。
Next of kin: 有继承权的亲属。上述案例中,除了鹦鹉路易,没有出现自称是有血缘关系的继承人来争夺路易的大宅子和白兰地。
在安省,如果没有遗嘱,优先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和子女及子女后代,父母,亲兄弟姐妹,侄子外甥,这些血缘关系较为密切的亲属被称为 “kin”。如果立遗嘱人不幸像简小姐一样无亲人在旁侧,则要再进一步挖掘有血缘关系的远亲“next of kin”,可包括祖父母,孙辈的侄子外甥等等。
Trust: 信托。老鹦鹉路易虽有长寿的福气,却不能像人类一样管理大宅子,也无法亲自到LCBO购买白兰地。为此,简小姐为爱鸟建立了信托基金,由园丁老黄代为管理宅院和路易的退休金。当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往往会在遗产规划中设立信托来转移财产,确保子女在成人之前能获得衣食住行的必须花费,而财产的主要部分,则在子女长大成人,具备审慎的判断力后,再完成最终的移交。
Trustee: 受托人。可包括个人,公共机构,信托公司 基金会等。受托人代受益人保管财产,有义务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增值。受托人在财产管理中,必须以收益人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本案例中的受托人是园丁老黄。至于老黄究竟用每月200元的资金供养了路易,还是顺便补贴了自己的家用,就任您猜想了…
Life Estate: 终生产权。简小姐在遗嘱中指明祖宅的终生产权归路易,而路易又是鹦鹉中的长寿之最,因此买下宅子产权的建商无能为力,望楼兴叹。路易享有使用祖宅的全部权力,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当房东,把房间出租给其他的鹦鹉们。只有在路易死后,宅子的新主人–建商才能获得绝对产权。在咱们人类的财产继承中,父母往往把产权给予子女,但为自己留下终生产权,当父母过世后,产权自动转给子女,而无需涉及遗嘱认证和税务问题。